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合肥市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(试行)》文件精神及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,切实保护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加强病例管理及公共卫生环境维护
各学院应督促出现发热、畏寒、咳嗽、头痛等症状的学生及时就医,患病期间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进入公共场所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动员各单位师生员工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加强教室等公共区域通风换气,加强环境卫生管理,清理卫生死角,防止传染病病源的滋生,减少因环境不卫生导致传染病等疾病的发生。
二、加强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
各学院要通过健康教育课、主题班会、科普讲座等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,特别应加强如流感、水痘、结核病、诺如病毒胃肠炎、新冠肺炎等春季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宣传,具体内容可参见《春季重点传染病预防知识》(附件1)。引导学生养成勤洗手、戴口罩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增强学生的卫生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,提高学生的卫生健康综合素养。
三、做好因病缺课休学追踪信息汇总上报工作
各学院应切实做好健康巡查,按照(院字﹝2013﹞119号)文件要求,完成因病缺课、缺勤登记及学生因病缺课休学追踪信息的填报工作,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《巢湖学院学生因病缺课休学追踪信息表》(附件2)电子版发送到电子政务-后勤处俞慧。
巢湖学院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组
2023年2月28日